隐私权信息

第196/2003号法令“个人数据保护守则”法规相关信息


在信息请求表或报价中输入的个人数据将由PHI咨询事务所通过电子和手动工具处理,所有流程均符合本守则和隐私权相关的现行立法要求。
用户提供的个人数据将被处理,以便我司提供针对信息或定制报价。

用户可以在任何时候行使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第7条(获取个人数据的权利和其他权利)规定的权利,特别包括:获取个人数据的权利;在数据收集不完整、不正确或违反现行法律的情况下,要求对我司对革新个人信息更新、更正和删除,或提出合法理由反对处理个人数据。

任何拒绝提供个人数据或授权其处理的行为,将导致我司无法执行请求。

无论何种情况,我司所收集的个人数据不会披露或转让给第三方。不过,为了上述目的,它们可能被传送给公司或合作方,以便管理用于履行法律或合同义务的行政服务。这些主体应具有确定的职责、授权和相关资质。所有获得的数据不能用于非上述目的,并且只可在实现这些目的的必要时间期限内保存。过了设定的时间期限,数据将被删除。对于购买和服务的详细数据,保留时间将不超过适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。

数据处理的所有者和负责人是PHI咨询事务所(PHI Consulting Firm)。